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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发展学分考核自查表
作者: 杨健 | 发布时间: 2014/3/11 9:28:00 | 576次浏览

教师专业发展学分考核自查表

项目

赋分

得分

(必修)

1.主讲(集体备课)

5

每次5分;

2.研讨课

8

每上一次8分;

3.每月案例(反思)

2-3

每篇2分,优秀等第3分,每少一篇扣3分。

4.听、评课

听课、评课各占1/节,每学期不少于10节。

培训进修

5.校外培训:省、市、区骨干教师培训10分;省、市、区普通教师培训6分;按学时折算,须合格。

6.学历进修

5

须合格。

课堂教学

7.公开课

校级5分、区级7分、市级10分;

8.竞赛课

校级一、二、三等奖(7分、5分、3分);区级一、二、三等奖(10分、7分,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15分、10分、8分)。

9.参与学校主课题研究

5

10.个人课题

市级立项、结题各10分、区级立项、结题各5

11.个人论文

发表:每篇7分(正式刊物),核心期刊20分。获奖:省级一、二、三等奖(10,7,5分);市级一、二等奖(7,5分);区级一、二等奖(4分,3分)

12.个人论著

50

13.学术交流(或专题发言)

省、市、区、校级(12分、8分、5分、3/次)

14.校本课程开发

5-10

以参与项目具体情况酌情加分

15.基本功竞赛

校级:一、二、三等奖(5分、3分、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10分、6分、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20分、12分、8分)。

16. 教学设计评选(课件)

参照论文,校级一、二、三等奖(5分、3分、2分)

17.读书学习

撰写笔记(2/篇)优秀(3/)

报告会演讲(8/次)

18.“导师”作用

5

被学校确定为“导师”

19.民间学术团队

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

市一等奖10分、二等奖5

总 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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