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九届“雨花台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和第九届“雨花台区教坛新秀”的通知
作者: 韩敏 | 发布时间: 2016/4/1 16:44:00 | 735次浏览
关于评选第九届“雨花台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和第九届“雨花台区教坛新秀”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雨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雨花台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第九届“雨花台区教坛新秀”的评选,并于2016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请各学校、幼儿园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一、第九届“雨花台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1.评选对象 教龄满6年(2009年7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在岗教师。已被评为市、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或具有更高层次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1)公办编制的在岗教师,符合条件的都可申报。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要有交流经历或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三年内交流。 (2)非公办编制的在岗教师,推荐指标为单位总人数的5%以内。 2.评选条件 (1)师德水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遵守“三要八不准”有关规定。 (2)教学绩效: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科教学经验丰富,且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推进率高,是全区公认的教学骨干。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开设区级(含)以上的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3次(含)以上;或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得过区级二等奖(含)或市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 (3)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并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一项: ①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主持或参与过区级以上(含)教科研课题或项目(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主持子课题、个人课题或项目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②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撰写经评委鉴定达到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要求的教研科研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是独立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正规期刊上的学科专业性论文;或1篇(含)以上是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的本学科的专业论文。 ③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独立出版或参与编著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参与编著的不少于3万字);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编并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的撰写,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教育教学实绩特别优秀者,科研课题研究级别和公开发表的论文篇数可适当放宽要求。 (4)指导在职青年教师工作要求:乐于奉献,积极发挥示范指导作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经学校安排,有计划地指导1名及以上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被指导教师课不少于4节,被指导对象在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等方面均取得较大进步。 (二)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如下: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区教师发展中心初评、区教育局终评。 1.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 2.笔试。 3.材料评审。 (1)所在学校对笔试通过的教师进行师德和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与考核的材料; (2)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任教年级、学科及教学成绩; (3)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区级(含)以上公开课、讲座开设情况证明材料; (4)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课题(项目)研究情况材料; (5)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论文获奖及发表情况; (6)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其它获奖情况; (7)候选人也可提供确有特色的个性化材料,作为参考。 以上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学校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4.课堂教学。 5. (三)表彰 通过评选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授予第九届“雨花台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荣誉称号,并于2016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二、第九届“雨花台区教坛新秀”评选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教龄在1年以上—5年以内(2010年8月1日之后2014年7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在岗教师。 1.公办编制的在岗教师,符合条件的都可申报。 2.非公办编制的在岗教师,推荐指标为单位总人数的5%以内。 (二)评选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三要八不准”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师德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含)。 2.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1)具备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具备较好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组织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胜任本学科的教学,教学成绩提升较为明显。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较好,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在校级(含)以上范围开设过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并获得好评,或在校级(含)以上优质课评比、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2)工作量饱满。自从教以来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学生教育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学生社团、少先队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受到过校级(含)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校级(含)以上的教学基本功培训与竞赛活动,按时完成每学年的继续教育学时培训。 3.教研科研工作要求 (1)具备较强的教研科研意识,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 (2)积极参加校、区级教研活动和教学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学研究论文。须有从教以来的教研科研成果2项,其中1篇为所教学科案例,1篇在区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荣获三等奖(含)以上申报学科的专业性论文。开设区级(含)以上公开课或讲座1次(含)以上。 (三)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如下: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区教师发展中心初评、区教育局终评。 1.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 2.笔试。 3. 材料评审。 (1)所在学校对笔试通过的教师进行师德和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与考核的材料; (2)从教以来任教年级、学科及教学成绩; (3)从教以来区级(含)以上公开课、讲座开设情况; (4)从教以来课题(项目)研究情况; (5)从教以来论文获奖及发表情况; (6)从教以来其它获奖情况; (7)候选人也可提供确有特色的个性化材料,作为参考。 以上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学校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4.课堂教学。 5. (四)表彰 通过评选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授予第九届“雨花台区教坛新秀”荣誉称号,并于2016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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