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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南京市中小学教师礼仪规范》
作者: 黄俊仁 | 发布时间: 2009/9/2 9:11:00 | 1035次浏览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南京市中小学教师礼仪规范

(试行)

一、仪容仪表 清新端庄

1、衣着体现职业特点,清新端庄,整洁美观。

2、发型简洁,发色自然,妆容得体,饰品搭配协调、雅致。

二、言谈举止 文明大方

3、谈吐文雅,举止文明,待人接物,真诚坦荡。

4、语言规范,语速适中,语气亲切,语音清晰,语意准确。

5、师生间微笑交谈,平等沟通;同事间主动问候,热情回应,保持良好的团结协作关系。

6、尊重家长,与家长交谈谦和、诚恳;接待家长热情有礼,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

三、公共场合 儒雅风度

7、公共场合,自觉保持良好形象,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

8、尊重风俗,守时守信;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女士优先;举止得体,气质儒雅。

四、网络通讯 恪守公德

9、上班时间不煲电话,不上网聊天、玩游戏。

10、在网络活动中,自觉遵守网络文明,自觉抵制不健康的、非法的、低俗的网站和内容;恪守公德,诚信为本,做到尊重他人,尊重他人隐私;不造谣、诽谤、谩骂和制造流言等,不损害或搅乱他人工作与生活。

五、师表形象 率先垂范

11、师生关系平等,尊重学生人格。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经常和学生交流,倾听学生心声;不歧视、讽刺、挖苦、体罚学生。

12、按时进课堂,学生起立时教师及时还礼。上课时教师目光亲切、有神;站着讲课,与学生交流,多用“请”字;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不携带通讯工具进课堂。

13、校园行走精神抖擞,不勾肩搭背,不嬉闹,遇到同事主动礼让。

14、不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合喧哗;会议期间,手机置静音或关闭,不接听手机、不发送和阅读短信;不随意走动;不吸烟;不做其他可能扰乱会场秩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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