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第三期“个人课题”结题申请表
作者: 杨健 | 发布时间: 2009/10/27 16:39:00 | 583次浏览
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第三期“个人课题”结题申请表
1.请“个人课题”主持人认真仔细填写本表。 2.各校教科室须认真核查表中内容,并盖章确认;并留存课题立项书复印件,及课题研究主要成果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被采用、转载情况和获奖证书等)。 3.本表报送给区县教科所(室)留存,不必上报市教科所。 4.市各直属学校教科室需将本表上交给市教科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