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年区级“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08/5/5 0:00:00 | 925次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树立以社会主义价值观,着力构建和谐校园,雨花区教育局决定于5月份组织开展“先进学生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 我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拟定申报“先进学生集体”条件如下: 1. 本学期1次或1次以上被评为学校“模范班级”。 2. 班风正、学风浓,有良好班级氛围。 3. 在学校开展的多项竞赛活动中争先创优,取得佳绩。 4. 学科成绩名列年级前列或进步显著。 5. 积极开展、参与校内外少先队活动,活动有特色,有成效。 6. 积极参加校内志愿者行动,坚持开展班级志愿者活动。 备注: 1. 班主任对照条件自主申报。截止日期:2008年5月8日。 2. 申报班级需填写《雨花实小“优秀学生集体”申报表》 3. 申请表可在网上填写,发送到:yhsxxsfz@163.com 4. 学校将根据申报材料推荐2个班级参加雨花区“优秀学生集体”的评选并公示。 2008年5月5日 雨花实小 “优秀学生集体”申报表 (2007——200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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