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优秀教育案例等征文评比通知
作者: 韩敏 | 发布时间: 2010/4/14 14:34:00 | 758次浏览
关于开展2010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和教育调查报告 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 各区县教科所(室)、市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化教育改革,总结教改经验,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4月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举行“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和教育调查报告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文章征收: 2010年参评文章的征收统一委托各区(县)教科所(室)负责征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参评文章,可直接送交南京市教科所教师科研管理中心。 2.文章报送程序: (1)网上登记: 请各参评人在 (2)打印纸质文本:各参评人需将撰写的文章打印成纸质文本(参评文章一式一份,要求用A4纸小4号宋体字打印),本次评审仍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文章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学校名称等信息,如出现以上信息,将取消参评资格。 (3)报送:各参评人应在 3.分类及内容 为了便于登记、归档、查阅和评审工作,参评文章分为以下28类: 本次征文的内容主要是: (1)关于学科教学的实践及探索; (2)关于教育科学研究; (3)关于德育及班主任工作的实践及探索; (4)关于教育管理及学校生活各个方面的实践及探索。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控制在2000——4000字为宜。 4.评审有关规定 (1)每篇文章只限一名作者,第二作者将不予认可; (2)作者若在网上申报过程中未按程序操作而产生错误,概由其本人负责。 5.评审的程序 评选由“南京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学会”和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联合举行。由“南京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和“南京市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选。为杜绝抄袭现象,秘书处还将组织专家对获奖文章进行网上检索。 6.公布结果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 7.评审费用 各参评人须在各区县教科室缴纳案例评审费50元。市直属学校在市教科所缴费。 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电话:82212028 请各区县教科室、市直属单位(学校)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并将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复印转发至有关学校和单位。 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 南 京 市 教 育 学 会 2010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