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南京市第五期“个人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韩发忠 | 发布时间: 2011/3/7 16:28:00 | 411次浏览
各区县教科所(室)、各学校教科室、各“个人课题”立项人: 为加强“个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个人课题”研究过程。确保课题研究按计划实施,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研究的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第五期“个人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第五期立项“个人课题”。 二、检查时间 2011年3月1日——2011年3月31日 。 三、检查内容 第五期“个人课题”立项至今的研究进展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您已经完成了“个人课题”申报书中确定的哪些研究任务或内容?(阶段性成果,包括出版、发表的成果,已产生的实践成果等,请注明已发表的论文的时间及刊物); 2.您是如何完成这些研究任务或研究内容的?得出了什么结果或结论? 3.您下一步将要解决什么问题什么?如何解决? 4.您的研究中还存在哪些困难与问题? 5.有无变更(如果您的课题需要调整课题名称,请侧重对照课题申请表中研究计划说明调整原因及情况)? 四、方法与程序 1.研究者自查 请各主持人按以上要求认真、如实地撰写检查表。(限3000字之内) 2.学校复查 请各校教科室加强对此次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领导,在教师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区县教科室(所)。市直属学校直接将复查结果报市教科所。 特别说明:此次中期检查表将随第五期结题材料上交,作为结题评审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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