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艺术之星”评选方案
作者: 赵辉 | 发布时间: 2012/3/16 12:28:00 | 2657次浏览
“校园艺术之星”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迎接南京市第四届小学生艺术教育现场会在我校召开,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展示学生的艺术特长,激发学生参加艺术活动的热情,挖掘优秀艺术人才,积极营造浓郁的校园艺术氛围。经校长室研究决定,在本月开展“校园艺术之星”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各类艺术活动。 2.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至少具有一项以上的特长,多者不限) 3.参加各级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区级及以上,须有获奖证书) 三、推荐方法和名额 各班先在班级开展评选,评选班级艺术之星,在班级评选的基础上,选拔3—5名参加校级艺术之星的评选。 四、参评材料 1.个人生活照一张。 2.个人简介和获奖情况。(200字以内)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个人参加艺术活动和比赛时的照片四张。(照片要有注释,说明在参加什么活动) 以上材料分别交打印稿和电子稿。材料上交信息中心,电子稿以班级以文件夹名,参评学生材料以学生姓名为第二级文件夹名,拷到信息中心第三张办公桌的电脑桌面校园艺术之星文件夹内。 五、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六、表彰办法 学校根据材料上报情况评选出“雨花实小校园艺术之星”(20人左右),颁发荣誉证书,并制作展板在南京市第四届小学生艺术教育现场会上展出。 南京市雨花台区实验小学 2012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