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2012年南京市教学实践与评优比赛的通知
作者: 赵辉 | 发布时间: 2012/6/4 13:02:00 | 423次浏览
各位老师: 南京市教育局将于6月份开展2012年南京市教学实践与评优比赛,请在学校第九届“超越杯”教师信息技术运用比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老师,仔细阅读比赛要求,对课件进行改进,并认真填写各项资料,于6月10日之前将课件及相关资料打包交至信息中心李非飞老师处。另外欢迎其他有较好课件和课例(录像)的老师也积极参加此项比赛。
南京市雨花台区实验小学信息中心 2012年6月4日
宁电教[2012]14号 关于组织2012年南京市 教学实践与评优比赛的通知 各区县电教中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大力推进我市现代教育网络资源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系列比赛活动的通知》(宁教电[2012]2号)的工作部署,决定于6月下旬举办2012年南京市教学实践与评优比赛。 一、参赛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电教机构的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参赛作品范围 参赛作品分为普通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劳动与技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思想品德、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以及幼儿教育(语言、科学、艺术、社会、健康等五大领域)、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 三、比赛项目设置、作品内容和数量要求 1.比赛项目设置 具体为,多媒体课件(以下简称“课件类”)、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以下简称“课例类”)、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以下简称“软件类”)等三类。 2.参赛作品内容要求 具体要求及评比指标,请参照中央电教馆《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的通知》(教电馆[2012]24号)及附件《大奖赛指南》中有关要求。(请登录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网站查阅、下载,网址:www.ncet.edu.cn和www.mtsa1998.com.cn)。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对抄袭他人资源、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版权的行为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3.作品报送数量要求 ⑴各区县报送作品数量分配: ①课件和课例类: 中小学,限额报送课件20件,课例5节;幼儿教育,限额报送课件和课例共计10件;特殊教育,限额报送课件和课例共计5件;中等职业教育,限额报送课件和课例共计5件。 ②软件类:限额报送5件。 ⑵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作品类别不限,限额报送共计5件。 四、参赛作品报送的时间及流程 各区县电教中心负责本区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参赛作品的收集,市电教馆负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参评作品的收集。参赛作品报送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是: 第一阶段:各区县电教中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组织初评,于6月18日前将通过初评作品的文字材料(附件一、附件二)和电子材料(参评作品以及附件一、二)集中报送市电教馆。 第二阶段:6月下旬,市电教馆组织终评。具体安排将发布在南京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nje.cn),请注意查看。 市电教馆报送地点:南京市电化教育馆(鼓楼区慈悲社3-3号)103室,联系人:马睿、范大勇,联系电话:84763517,84763515。 五、作品上报格式要求 附件一、二的电子材料及上报作品应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每个作品存放的文件夹名称必须与附件一、附件二中的作品编号一致,编号的编制方法是:“区县(学校)代码”+“项目类别代码”+“作品流水号”。 “区县(学校)代码”如下: 玄武区 01,白下区 02,建邺区 03,秦淮区 04,鼓楼区 05,下关区 06,栖霞区 07,雨花台区 08,江宁区 09,浦口区 10,六合区 11,沿江工业开发区 12,溧水县 13,高淳县 14,市教育局直属学校15。 “项目类别代码”:课件类A、课例类B、软件类C。 “作品流水号”用三位数进行编制。 例:玄武区的课件类第七件参评作品的作品编号是:01A007。 上报表格中所填信息,特别是教师个人信息必须详尽、准确。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占上报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另设组织奖5名。部分获奖的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评比。 附件一:参评作品登记表 附件二:参评作品名单 南京市电化教育馆 南京市教育信息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评作品登记表 作品编号:
我(们)在此申明所报送作品是我(们)原创构思并制作,不涉及他人的著作权。 作者签名:1. 2. 3. 4. 5. 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随作品光盘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不同参赛项目限报作者人数不同,按报送时作者排序填写获奖证书;请务必准确填写联系人信息;“作品编号”由区县电教中心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填写,附件二中“作品编号”应一致;此表由参赛作者本人签名。
附件二 参评作品名单
注:此表由区县电教中心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填写,作品编号必须与上报作品文件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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