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赵辉 | 发布时间: 2012/6/6 17:44:00 | 781次浏览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为主题,普及师生安全防范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促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南京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中国习网(http://www.ciwong.com) 三、活动时间 四、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含民办学校),并欢迎学校教师(含幼儿园)及学生家长参与。 五、参赛形式 参赛人员登陆南京校园安全信息网或中国习网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专题页面即可进行安全知识学习、训练和参赛答题。竞赛答卷由系统自动评分,即时公布成绩。 (一)竞赛分为小学1-3年级组、4-6年级组、中学组(含初中、高中、职业学校)。 学习和竞赛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或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登录南京校园安全信息网(http://xyaq.nje.cn)或中国习网(http://www.ciwong.com)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专题页面(http:// nanjin.jingsai.ciwong.com/),按网站“班主任建班”提示注册,导入班级学生电子名单(excel文档,只保留学生姓名),由网站随机生成参赛的学生个人用户名和密码,打印分发给每个学生。教师、家长的注册按照网站的要求进行。 参赛学生凭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专题页面进入学习、练习、参赛,根据其年级属性自动分配对应组别竞赛题目。每个用户可进行多次练习答题,但只能参加两次竞赛答题(系统评分时取最高成绩)。 (二)各校可组织各班学生集中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参加竞赛,也可以请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家长一同参加竞赛。 (三)模拟练习、竞赛题量及限定时间标准如下:
六、评奖办法 本次竞赛活动所有奖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以竞赛成绩和竞赛所用时间作为排名的标准(先计算成绩,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再计算时间),由系统自动评定。根据参赛人数分小学甲组(1—3年级)、小学乙组(4—6年级)、中学组,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按照参赛学校参赛班积分总和,由高到低排名产生获组织奖学校名单,按照区县所辖学校(直属学校列入所在地区县评选)参赛积分总和由高到低排名产生区(县)组织奖。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学校要充分认识青少年了解并熟悉相关安全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区县、学校要利用校园报刊、园地、宣传栏、广播、安全管理平台等,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安全知识学习和竞赛氛围。 (三)各区县、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并要求学生不到网吧参加活动。 (四)活动结束后,将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联系方式 活动组织:南京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 电话:83639979 竞赛联系人:中 国·习 网:杨 阳 电话:18923937892 中 国·习 网: 刘梦虎 电话: 15815515672 网站技术咨询:0755-83075105、82963502、29356978、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