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市2012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韩发忠 | 发布时间: 2012/9/6 17:45:00 | 530次浏览
关于开展南京市2012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推进全市教研、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师参与教研、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提升教师教研、科研的能力,促进全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和南京市教育学会决定在2012年9月开展优秀教育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论文要求 1.教育论文内容要求 (1)关于基础教育领域问题的思考; (2)关于课程改革的认识及实践; (3)关于学科教学方法的实践及探索。 2.教育论文形式要求 (1)研究报告; (2)经验总结; (3)教学随笔。 3.教育论文写作要求 (1)教育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贴近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2)主题突出,层次清晰,语言准确,文风朴实,逻辑严密,表达生动; (3)教育论文一般不超过6000字。 二、教育论文的分类 为了便于教育论文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审工作,参评教育论文分为以下30类: 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教研室)、信息技术(电教馆)、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论文均包括在内)。 三、教育论文的征收与纸质文本的要求 1.教育论文征收 2012年教育论文统一委托各区(县)教科室(所)负责征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科室负责征收本学校(单位)的参评论文。 本市其他单位征收的教育论文及其评比均与南京市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比无关。 2.纸质文本的要求 教育论文需打印成纸质文本(不需要网络申报)。参评的教育论文一式一份,请用A4纸小4号宋体字打印清楚。 注意: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教育论文的正文以及封面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3.注意事项 (1)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2)教育论文作者只限一人。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为减轻老师们的负担,本次论文评审不再收取任何评审费。 学校收缴论文的时间为 教学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