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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学分考核自查表”相关证明材料的说明
作者: 杨健 | 发布时间: 2013/12/5 15:51:00 | 472次浏览

关于提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学分考核自查表”

相关证明材料的说明

“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学分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青年教师的各项能力的提高,因此,教师在填写自查表得分时,切忌不真实,应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得分不予认可。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校本研修

1.主讲(集体备课)材料:主讲稿和研讨记录。

2.研讨课:主要指组内研讨、学校预约课,并组织研讨的课。要拿出组内研讨的记录,或注明某月某日哪位领导和你预约,听了你的课。

3.每月案例(反思):此项暂不需提供。

二、培训进修

须提供合格证书,网上培训的,可以注明一下即可。

三、课堂教学

1.公开课:须提供相关新闻报道来证明,若没有相关新闻报道,则须请安排你上课的领导在表上得分处签字来证明。

2.竞赛课:请提供获奖证书。

四、课题研究

1.个人课题:请提供立项证书或获奖证书。

2.个人论文:请提供获奖证书。

3.学术交流(或专题发言):请在得分处说明某月某日做的什么级别学术交流,并提供专题发言稿。

4.校本课程开发:请在得分处说明某月某日做的什么校本课程开发,并请相关负责人签字证明。

五、基本素养

1.基本功竞赛:请提供获奖证书。

2. 教学设计评选(课件):请提供获奖证书。

3.民间学术团队:请提供相关证明。

校长室 20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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