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学分考核自查表”相关证明材料的说明
作者: 杨健 | 发布时间: 2013/12/5 15:51:00 | 472次浏览
关于提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学分考核自查表” 相关证明材料的说明 “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学分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青年教师的各项能力的提高,因此,教师在填写自查表得分时,切忌不真实,应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得分不予认可。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校本研修 1.主讲(集体备课)材料:主讲稿和研讨记录。 2.研讨课:主要指组内研讨、学校预约课,并组织研讨的课。要拿出组内研讨的记录,或注明某月某日哪位领导和你预约,听了你的课。 3.每月案例(反思):此项暂不需提供。 二、培训进修 须提供合格证书,网上培训的,可以注明一下即可。 三、课堂教学 1.公开课:须提供相关新闻报道来证明,若没有相关新闻报道,则须请安排你上课的领导在表上得分处签字来证明。 2.竞赛课:请提供获奖证书。 四、课题研究 1.个人课题:请提供立项证书或获奖证书。 2.个人论文:请提供获奖证书。 3.学术交流(或专题发言):请在得分处说明某月某日做的什么级别学术交流,并提供专题发言稿。 4.校本课程开发:请在得分处说明某月某日做的什么校本课程开发,并请相关负责人签字证明。 五、基本素养 1.基本功竞赛:请提供获奖证书。 2. 教学设计评选(课件):请提供获奖证书。 3.民间学术团队:请提供相关证明。 |